為進一步加強清明節(jié)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,壓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,強化落實森林防滅火各項工作措施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和生態(tài)安全。近日,縣委書記、縣第一林長鄧菲和縣委副書記、縣林長羅振宇共同簽發(fā)2023年第2號林長令《關于切實加強森林防滅火工作的令》。
林長令要求,一要提高思想認識,壓實責任擔當。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齊抓共管、失職追責”的要求,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,加強工作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(diào),強化督導檢查,切實打通工作落實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二要細化防控措施,做好應急準備。各級要用好森林防滅火“清遠陽山經(jīng)驗”,強化野外火源管控,嚴禁在林區(qū)違規(guī)用火,積極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,突出抓好重點人群、重點區(qū)域和重點時段管控。要科學設置防火檢查點,在通往林區(qū)的重要路口和景區(qū)入口以及其他重要通道入口,專人把守,嚴格檢查,禁止攜帶火源火種進山入林,降低火災風險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做好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工作,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,加強防火物資儲備和應急隊伍演練培訓,確保隨時拉得出、打得了。堅持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則,科學撲救,實現(xiàn)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目標,嚴防小火釀成大災。
三要加強宣傳教育,提升防火意識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,不斷加大森林防滅火宣傳力度,高標準、嚴要求、多舉措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和警示教育,擴大森林防滅火宣傳范圍,提高森林防滅火宣傳頻率,充分發(fā)動“一長三員”,走村入戶加大宣傳,做到全方位、全覆蓋、立體式宣傳,做到營造森林防火、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。
來源:陽山縣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編輯:林偉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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